第(2/3)页 领头的不是别人,正是宋墨。 温可馨顿时有种热血沸腾般的感觉,就因为有了这样的队伍,普通人才能过上安逸幸福的生活。 世界上没有什么岁月静好,只是有人在负重前行。 跑过来的宋墨很快看见了站在不远处的小媳妇。 亭亭玉立的身材,青涩稚气却聪慧的脸,亮晶晶的双眼望向自己。 他大声对身后的战士们说:“继续跑步,我有事离开一会!” 众人的目光都看过来,低声议论,“是宋营长的小媳妇吧?” “应该是,长得很漂亮,就是年纪小。” “怪不得咱们营长提起媳妇,冷硬的脸都变柔和了。” “等我犯错误的时候,就不断夸嫂子漂亮。” “好办法!” 宋墨听到大家的议论,不由悄然勾起嘴角。 很快跑过来,语气温柔地问:“老婆,你怎么来了?” 温可馨很快想到什么说:“我来就是告诉你一声,早晨别去食堂买饭了,我一会就回去给你包混沌。” “老婆,你不是要跟着锻炼吗?在队伍最后跟着大家跑就行。早晨简单吃点就可以,做饭别累着你。” “你也太夸张了?做饭怎么可能累着我?” 温可馨心里嘀咕:现在都成众人关注的焦点,如果跟着跑岂不是成了大熊猫? 果断摇头说:“不了!刚才在院子里活动一会了,我要回去做饭了。” 她转身离开,感觉后背发热。 知道大家的目光看过来,不由加快了脚步。 等宋墨锻炼完回家,混沌包好了。 看他回来,混沌下锅,很快煮好了。 宋墨吃了一口,感觉味道非常好。 “老婆,这是什么肉?” “昨天你不是打到一只野鸡吗?我把鸡胸脯肉剃下来了,鸡肉包混沌味道当然好。 实际上,她把空间里的白条走地鸡与野鸡换了,鸡的质量提高了一大截,当然好吃。 宋墨连连点头说:“肉质鲜嫩,你的厨艺越来越好了。” “一会我去附近的供销社看看,中午做酱鸡块,再熬点鸡汤,买点蔬菜做点家常菜。” “中午我要去开会,不回来吃了,晚上回来吃。对了,想买菜可以找隔壁林婶子一起去。” 第(2/3)页